事项名称 | 公章刻制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设定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04年7月14日施行 |
申请条件 |
经营印章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
办理材料 |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的资格审核以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一寸免冠照片一份; 3、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的证明原件; 4、房屋平面图(每一层一页)方位图原件; 5、从业人员登记表原件; 6、申请单位应建立的各项安全(人防、技防)安保管理制度的书面材料原件。 |
办理机构 | 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治安大队 |
办理地点 | 高陵区鹿苑街办草市街53号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 029-86759752 |
办理流程 | 派出所受理初审→分局治安大队审核发证 |
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无收费 |
表格下载 | 在辖区派出所或分局治安大队领取表格,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 |
在线系统 | 无 |
常见问题 | 无 |
备注 | 无 |